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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报名11月1日至9日进行

※发布时间:2018-11-12 9:26: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梦到手机丢了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2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艺术类考生须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统考,其中,艺术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戏剧与影视学类(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在高考文化课报名时要选择为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9日。

  2019年艺术统考采用网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等。具体时间如下:2018年11月22日8:00至11月30日18:00,考生登录教育网站(或),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并在线缴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从时间起可登录教育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具体安排如下:美术与设计学类2018年12月10日8:00,戏剧与影视学类2018年12月24日8:00,音乐学类2018年12月30日8:00,舞蹈学类2019年1月13日8:00。

  2、考生在网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名时应选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笔试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须按《发展和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标准在网名时向主考院校缴纳考试费。

  电视编导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上午,面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下午至2019年1月1日;地点均在西北师范大学。

  声乐、器乐、作曲专业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5日上午,面试(作曲笔试)考试时间为1月5日下午至1月11日,地点在西北师范大学。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内容、分值及要求等按《关于印发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考院﹝2018﹞130号)文件执行。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唐卡)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书法)本科合格要求为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院审核后在统考合格的考生中组织校考。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汇总艺术统考成绩后,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进行严格管理。

  艺术统考是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艺术统考各项工作。各考点要成立由考点院校负责人和纪检部门人员组成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进行。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认线年艺术统考首次实行网名所取得的成功经验,针对网名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尤其要加强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的宣传,确保艺术类考生全面掌握报名工作的新、新要求。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名,全力保障艺术统考网名工作有序进行。

  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安全管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测试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测试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考场硬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强化信息安全,加强评委 (裁判)、考务等相关组织、参与人员名单的保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成立由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制定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评委管理,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进行处理。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在统考中违法、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由纪检部门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人员处理程序》(详见附件1)进行处理。各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行为的,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相关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