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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3-18 4:47:1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州美术学院是广东省所属的一所美术与设计系科设置齐全的高等美术学府。始建于1953年秋,其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华南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和广西艺专的美术专业调整合并而成,原址在湖北武昌。1958年迁校至广州,同年8月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并开始招收本科生。1969年与广州音乐专科学校、广东舞蹈学校合并为广东人民艺术学院。1978年2月恢复广州美术学院原有建制,并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Q吧) 。1982年具备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6年招收继续教育学生。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澳门、地区学生。

  学院现有造型学院(包括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史系、美术学基础部)、设计学院(包括建筑与艺术设计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数码艺术设计系、服装设计系、装饰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设计艺术学系、染织艺术设计教研室、家具艺术设计教研室、陶瓷艺术设计教研室、设计基础部)、美术教育系和继续教育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始终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造力和应变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美术、设计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学院现有美术学与设计艺术学两个二级学科,其中美术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科为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本科教育共设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博物馆学、建筑学等11个专业,26个专业方向。研究生教育设有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三个硕士点,20多个研究方向。

  学院拥有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472人,其中教授40人,副教授87人,163人。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继续教育学生以及非学历教育的高级生、普通生、培训生等。学院现有在校学生 7581人,周公解梦梦见洗头其中硕士生395人,普通本科生5049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2137人。

  学院现已形成“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占地面积414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为本科教育;昌岗校区占地150亩、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为研究生培养及继续教育中心。校区建有美术馆、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及符合各系专业特色的教室和工作室、制作间。学院优美,绿树成荫,翠竹环绕,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特色凸显,是一所充满艺术氛围和人文的。

  绘画(中国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出版、企业等部门及中高等艺术院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创作、书法、篆刻等。

  绘画(壁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宣传、教育、企业及建筑、艺术设计等单位从事壁画创作、教学研究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书法、篆刻、中国画技法(人物、山水、花鸟)、中国传统壁画临摹、壁画材料与技法、艺术设计、壁画创作等。

  绘画(油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以及美术设计等单位从事油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美术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必修课有素描、油画、技法材料、油画创作等;选修课有油画造型语言研究、艺术电影的视觉美学、古典传统油画技法、古代壁画、当代壁画、现代油画技法及公共艺术等。

  绘画(版画)专业:培养能在文化、出版部门和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版画创作、教学、研究及美术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印刷设计、室内设计、质材艺术、技论、木版、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版画创作等。

  绘画(书籍装帧艺术)专业:培养能在出版、新闻及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等单位从事印刷、装帧设计、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装帧设计、字体设计、商业插图、文学插图、印刷设计、电脑设计、版画艺术、质材艺术、技论等。

  绘画(插画)专业:本专业方向依托版画专业教学,在教学上与版画、书装两专业方向既相对又互为贯通,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绘画造型基础和设计基础,具有插画艺术的专业特长和专业设计能力,毕业后能胜任中专、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美术及设计教学、科研、美术创作、应用设计、动画创作、艺术策划的设计与制作等工作。主要课程设置:素描、色彩、插图基础、版画、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印刷、插图创作方法、插图角色设计、手工绘本、插画、多媒体插画、毕业论文、毕业创作。

  绘画(水彩)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美术设计、传媒机构、新闻出版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彩画艺术创作、教学与研究的美术专门人才。主要课程: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技法、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摄影、设计基础、书法等。

  雕塑专业:培养能在文化、艺术、城建、园林、教学和科研等部门从事雕塑艺术创作和设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泥塑、素描、雕塑创作基础、雕塑材料、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2004年始实行五年制教育。

  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培养具有美术史、美术评论、书画鉴赏等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可以从事高等、中等学校美术欣赏与美育教学,或从事博物馆、美术馆、新闻出版机构的研究、鉴定、编辑工作。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中国艺术史学史、中华文史、当代艺术与文化、书画鉴赏、古代汉语、专业外语、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美术编辑学、视觉文化理论、影视文化策划与写作、艺术市场、绘画实践等。

  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培养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美术与设计教育的教学人才以及与美术设计教育相关的高素质专门人才。本专业按照“多能一专”的人才培养模式,入学时由系决定分为国画、水彩和工艺三个不同的专业主攻方向。主要课程:

  国画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书法篆刻、工笔意笔花鸟画、人物画、山水画、教育学、心理学、教、教育实习等。

  水彩方向:素描、水彩肖像、水彩人体、水彩风景写生、水彩画创作、设计基础、书法、广告设计、摄影、国画花鸟、教育实习等。

  工艺方向:素描、色彩、设计基础、摄影基础、材料工艺设计、设计史、CI、编排、广告设计、书籍装帧、动漫设计、教育学、心理学、教、教育实习等。

  艺术设计学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设计策划能力的新型艺术设计研究人才。主要课程: 1.基础课:观察记录、设计社会学、 图形语言、 设计初步、审美心理学、思维表述 、信息方、空间形态、创意表达、设计史等;2.专业课:设计概论、图学、设计表达、工程基础、概念设计、产品开发设计、产品整合设计、项目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建筑与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建筑及室内外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⒈专业基础课:设计初步、建筑图学、模型基础、建筑结构与造型、工学、设计实施、设计表达;⒉专业课:空间设计方法、设计策划、空间设计概念、空间设计史、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跨专业设计专题、专业考察与调研报告、毕业设计及论文。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从事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空间视觉设计、网页设计的专门人才。教学由三个板块组成:1.一年级由设计学院基础部负责设计基础课教学。2.二年级起装潢系负责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二年级课程:图形造型、苹果电脑软件、符号创作、视觉传达基础、形象、文案撰写、商业摄影、广告创意、网页设计、可持续设计观;三年级课程:包装设计、标志文字设计、编排基础、出版设计、商业插画、影视广告、导向及空间视觉设计、营销;四年级课程:品牌视觉设计、毕业论文选题计划、设计管理;3.四年级三个课程后,学生自选方向进入广告、平面、空间视觉设计的专业课题研究。四年级下学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家具艺术设计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1.专业基础课:机械制图、模型工艺、建筑构造、家具制造工艺、家具材料学、家具配件造型、人机工程学;2.专业理论课:家具概论、家具设计史、建筑史、室内设计概论、市场学、家具营销理论、系统论、设计策划学;3.专业设计课:木家具设计、金属家具设计、综合材料家具设计、单体家具设计、组合家具设计、家居整合设计、公共家具系统设计、毕业专题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熟练运用数码技术等多种媒介手段从事信息网络、数字影像等平面、立体和空间造型的艺术设计创作与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新媒体艺术概论、二维、三维软件基础、影视后期编辑软件、摄影基础、影像基础、影像视觉构成、光构成、动态机能造形、二维视觉流程设计、网页设计。2.专业课:设计策划、光电子机能造形、光动空间、时空关系、虚幻空间、视频包装、新媒介综合应用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服装与服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1.专业基础课:服装设计概论、服装效果图技法、服装构成原理、市场学原理、服装材料与设计、服装设计表达、图案基础设计等;2.专业课:男装专题设计、快题、中国服装史、中国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面料专题设计、专业考察、服装史、风格时装专题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综合专题、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培养从事以平面、立体等视觉材料、工艺媒介进行公共装饰艺术创作、设计策划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造型基础课:装饰素描基础、装饰色彩基础、装饰雕塑基础、装饰基础等;2.专业造型语言课:外国传统装饰风格、中国传统装饰风格、现代装饰风格、民间美术等;3.专业材料工艺课:陶艺、漆艺、金工、岩彩等;4.专业创作设计课:壁画、毕业创作、毕业论文等。

  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专业:培养能在企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专业院校从事纺织品艺术设计实践、科研、教学、设计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装饰花卉、图案基础、纺织材料、丝网印花、织物组织、计算机辅助设计;2.专业理论课:染织概论、中外纹样、设计策划、市场学;3.专业设计课:装饰面料设计、面料再造设计、织造与设计、传统工艺与设计、服装设计专题、纤维艺术专题、纺织品展示设计、室内纺织品配套设计、专业定向考察、毕业设计与论文等。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培养高质量、高品位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陶瓷艺术创作及设计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1.专业基础课:陶瓷造型技法、陶瓷工艺材料学(制模工艺、泥釉工艺、制釉工艺、烧制工艺)、陶瓷造型设计基础;2.专业理论课:陶瓷艺术史、陶瓷艺术概论、雕塑艺术史;3.专业创作设计课:生活陶瓷艺术设计、装饰陶瓷艺术设计、陶瓷艺术造型创作、建筑陶瓷艺术设计、策划陶瓷艺术设计工作室、市场学、毕业专题创作设计与论文。

  2、2008年我院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00名(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在单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名额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贫穷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报名及考试。

  3、除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文科类)考生以外,其余各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专业考试的成绩仅对我院录取适用。

  4、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美术学,文科类)专业仅面向广东省招生,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根据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5、就读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按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院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学籍、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本年不得报考者;(5)因刑律而被追诉者.

  2、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登录我院网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点击注册,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按“提交”键,取得预报名号,凭此预报名号在各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段内确认。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重新进入报名系统修改资料。网上预报名系统时间:2008年1月10日—2008年2月9日。

  3、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文化准考证(下称“文化准考证”)复印件。

  5、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8、港澳台侨考生在联合招生现场确认时,到我院指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无需在我院网上预报名。

  1、我院在长沙、沈阳、重庆、郑州、南京、武汉、、南昌、桂林、、、澳门等地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澳门考生须在当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海南省考生除外)。

  2、省考生在广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海南省考生在湛江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时间安排同广东省考生。

  3、我院在广东省的广州、茂名、汕头、深圳、佛山、湛江设立考点,茂名考点接受茂名市、阳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汕头考点接受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深圳考点接受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佛山考点接受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江门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湛江考点接受湛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其他市县的考生到广州考点报名及考试。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本人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在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广东省

  根据教育部有关,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未组织专业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院校有另外的省份除外),并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在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

  (3)文化成绩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专业的录取。

  (1)我院以下专业方向2008年实行文理兼招:艺术设计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影视艺术、工业设计和建筑设计。其余各专业方向招收文科类考生。

  (2)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文化课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我院划定分数线)对专业成绩上线名的考生(不含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优先录取。同一专业优先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50%。

  (5)各专业(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2 +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

  (6)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艺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美术学(文科类)执行广东省第二批文科分数线(选考历史),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在综合分减10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各专业的录取(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等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普通学生公寓四每生每学年1700元;留学生公寓双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我院按国家政策建立“、贷、勤、补、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申请分期缓交学费。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3、优秀学生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励,授予荣誉称号,学金等级金额由1500元至4000元,励面约30%。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45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院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

  6、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贫困生学金,欧洋油画助学金,(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学金,曹崇恩贫困生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学金,王嘉廉学金,镇泰学金,蔡峣美术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玄宫广州美术学院助学金等十多项。助学金额:每生1500元至10000元。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素描考试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创作与创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意思维和创作能力,要求考生能运用具象或抽象的手法表现主题内容,掌握基本的构图原理和对主题、形体、色彩综合表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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