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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名实考论

※发布时间:2019-4-29 19:52:4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与旧媒体艺术相比,新媒体艺术的发展总是伴随着艺术观念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由于新媒体艺术多为跨学科性的作品,因此所涉及的门类要比传统艺术更为庞大。新媒体艺术构成了新颖、而又具有开创性与冲击力的全方位艺术审美。它促进了传统艺术不断变迁,也引领着时代脚步。无论哪一种形式的新媒体艺术,其材料媒介、艺术观念往往与传统艺术的社会土壤与艺术程式有着较大区别。它是从传统文艺中的出走。例如,1968年,白南准和音乐家夏洛特·摩尔曼(Charlotte Moorman)合作,用音乐和表演挑战传统音乐的聆听方式。在作品《电视胸衣》(TV Bra)中,摩尔曼穿着用小电视机做成的胸衣拉小提琴。小电视机屏幕显示现场摄像机同步拍摄的视频图像。这是新媒介艺术与音乐、表演的结合,而非单一的艺术形式。

  什么是新媒体艺术?从字面上理解,它至少包含“新媒体的艺术”“新的媒体艺术”等不同阐释。其内涵与外延都有明显不同。目前学界还没有太多的著作和论文来探讨这个问题。关于什么是新媒体艺术有如下三类不同角度的解释:

  许鹏认为:“既然我们把建立在多媒体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基础上的信息媒介称为新媒体,那么新媒体艺术就是指以多媒体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在创作、承载、、鉴赏与等艺术行为方式上全面出新,进而在艺术审美的感觉、体验和思维等方面产生深刻变革的新型艺术形态。”①

  当代艺术专业《亚太艺术》责任编辑苏珊·阿克里特(Susan Acret)曾给新媒体艺术下了个定义,认为:“新媒体艺术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其主要特征是先进的技术语言在艺术作品中的使用,这些技术包括电脑、互联网及视频技术创作出的网上虚拟艺术、视像艺术以及多媒体互动装置和行为。”②这个定义强调了新媒体艺术的技术特性。

  2008年中国美术馆“合成时代:国际新媒体艺术大展”的策展人张尕认为:“它是综合了多种学科的合成艺术,艺术与当代最前沿的科学相结合,数字技术、生物科技、量子理论、经济学、语言学都可以成为艺术实现的媒介(体)。”③

  什么是新媒体艺术?上海电子艺术节总监沈根林认为:将电子科技与艺术结合起来,便是电子艺术。电子艺术的范畴中,既包括了奥运会“中国画卷”这种巨型的室外作品,也可以包括很多深入寻常百姓家的“小品”。他举例说,比尔·盖茨的豪宅“未来之屋”中,就有这样一面特殊的“电子艺术墙”,这堵液晶电子墙可以自动探知来客可能的艺术喜好,显示出与客人的艺术趣味相符合的世界名画。④

  张燕翔则认为:新媒体艺术(New Media Art)往往是现代科技手段与艺术思维相互融合的体现与产物。它突出地表现了艺术家与技术人员的共同协作与互动。从目前所能看到的作品来看,新媒体艺术作品的创作者都有着很强的技术背景。想象力构成了这类艺术作品质量的关键性因素。在艺术构思与创新思维的基础之上,它融入了先进的现代技术手段。其结果就是促成“多重媒体体验”。⑤

  邱志杰认为:“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新媒体艺术,主要是各种具有时间性的媒体,如摄影、、声音和互动艺术,所以,它们又经常被归于‘时基媒体’(Time-based Media)的名义下。这个时代的新媒体艺术的另一个特征是它们是一些运动电子形象,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了极大的再处理,以及它的虚拟性、互动性和网络化的可能。”⑦

  “百度百科”上对新媒体艺术的定义为:新媒体艺术是一种以“光学”媒介和电子媒介为基本语言的新艺术学科门类。新媒体艺术是建立在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基础上的。这样说起来不免让人觉得有些抽象。感觉上新媒体艺术离我们还有些距离,其实不然。新媒体艺术说白了就是数码艺术。其表现手段主要为电脑图形图像(Computer Graph),即许多业内人亲切地对其简称道的CG。其实新媒体艺术的范畴具有“与时俱进”的确定性。眼下它主要是指那些利用、计算机、网络、数字技术等最新科技作为创作媒介的艺术品。因此新媒体艺术已经在不经意中深入到现代艺术的各个领域中去了。⑧

  新媒体艺术的罗伊·阿斯科特(Roy Ascott)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以艺术家和理论家的双重身份活跃在互动多媒体艺术领域。他创造性地将控制论、电信学引用到多媒体艺术创作之中,对英国乃至欧洲的多媒体艺术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自80年代以来,他开拓了国际互联网在艺术领域的应用,并成为艺术应用信息通讯技术的领导人物。他曾参与威尼斯双年展等多个国际重要展事的组织工作。他认为:新媒体艺术最鲜明的特质为连接性与互动性。了解新媒体艺术创作需要经过五个阶段:连接、融入、互动、、出现。首先必须连接,并融入其中(而非仅仅在远距离观看),与系统和他人产生互动。这将导致作品与意识。最后出现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经验。我们一般说的新媒体艺术,主要是指电传输和结合计算机的创作。⑨

  张培力认为:“新媒体”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它是相对而言的,是流动的、时间的概念。油画相对于古代的镶嵌画、湿壁画、干壁画等是新的媒体;印刷术的产生使版画成为新的媒体;摄影也是如此;到了20世纪60年代,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一种新的媒体——Video艺术产生。进入21世纪,计算机、数码、互联网等技术的产生,再次让艺术的创造和表达出现各种新的可能。因此,不可能用“新媒体”来涵盖任何一种或具体的艺术表现形式。因此,对于这个概念的界定,是模糊的也是允许模糊的。模糊说明了更多的可能性将会产生。他也认为在当下,无序混乱比有序单一要更健康,更有利于新媒体艺术的发展。⑩

  吴旭敏认为:新媒体艺术在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里,与新兴科技、网络、信息技术以及成熟的多媒体编辑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所谓的多媒体技术“实际上就是多种信息类型的综合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显示以及控制技术”,“多媒体计算机通信网络实际上就是多媒体信息采集技术、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多媒体信息存储技术与多媒体信息显示、控制技术高度综合形成的网络系统,它大大地增强了计算机网络的服务功能,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了人类社会对各种网络信息服务的自然多媒体需求”。⑪

  有学者称,所谓的“新媒体艺术”,其实是“多媒体艺术”的别称。人类的艺术发展脉络基本上呈现为“混媒体”——单媒体——多媒体——“超媒体”的趋势。“人类早期艺术,是以人为载体的多媒体综合艺术。其后,这些最具有表现力的媒介获得了发展,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单媒艺术,如绘画、音乐、舞蹈、文学等。这些单媒艺术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彼此交融,形成了新的综合艺术,建筑、戏剧、电影、电视等就是这样诞生的。人类历史上所曾有过的各种艺术门类,如今正以电脑为核心史无前例的综合,多媒体艺术就是这种综合的产物。”⑫

  陈永东认为,“多媒体”与“新媒体”两个概念在理解与使用上出现了混淆,如荣获2008年“上海国际科学与艺术展”最高项“科学与艺术创新”的上海市教育高地项目新媒体舞蹈诗《文明·图腾》。该项目把舞蹈语汇、数字影像、空间造型、环绕音效与光色变化融为一体,形成了一部以戏剧、电影、舞蹈、动画、文字、声音等多种媒介元素交互叙事的新媒体舞蹈诗。他认为,该节目使用“新媒体舞蹈诗”来描述有些不合适,而使用“新型多媒体舞蹈诗”这一说法。他认为,“多媒体”技术是一种把文本(Text)、图形(Graphics)、图像(Images)、动画(Animation)和声音(Sound)等形式的信息结合在一起,并通过计算机进行综合处理和控制,能支持完成一系列交互式操作的信息技术。⑬笔者认为,陈永东较好地分清楚了新媒体与多媒体概念的区别。

  石磊认为,新媒体的构成要素有五个:一、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二、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三、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四、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五、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⑭该定义全面涉及到新媒体的自有特性,也涉及到技术、产业、服务与商业模式等多个方面。

  其实,媒体的英文单词“media”本身就是复数的形式,就包含着多种媒介集合在一起的意思。无论是与计算机网络有关的新媒体艺术,还是行为艺术、装置艺术、艺术等新的媒体艺术的方式,都是这样。无论从作者对多媒介的运用,还是从艺术本身的多种类艺术交融与结合,都具有“多媒体”的跨学科、跨媒介等特点,并融合科学、技术与具有新型的美学、文学、艺术观念的艺术样式为一体。

  至今,新媒体艺术的门类已逐渐清晰,所传达的“新”的空间已经真实地介入了社会现实并受到欢迎。这是新媒体艺术的“实”。比如,奥运会开幕式上焰火表演和现场电子画,普通日常喜欢的网络游戏、数码动画等等。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新媒体艺术是指艺术、装置、多媒体光盘、数码影像、观念摄影、三维动画、数码戏剧,以及互动性极强的网络艺术(如网络超文本、网络诗歌、Flash动画、网页艺术、博客、数据库艺术、互动多媒体艺术等等)。而这些都是含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的,在时间上比传统艺术靠后,形式也更“新”。因此,不少研究者的定义都将科技性作为新媒体文艺的重要特征。

  但是,新媒体艺术只有技术吗?为什么不叫新媒体技术?其“新”又体现在哪里?因此,有必要探究新媒体艺术的实质。鲍远福认为,新媒体文艺的“新”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艺术载体的多元化:新媒体。在艺术发展史上,艺术载体先后主要经历了不同介质的变迁。即,声音介质(劳动、口传艺术、说书艺术、评剧等);语言文字(书籍、报刊、广告、招贴、海报等);声音韵律(音乐);色彩线条(绘画、舞蹈、雕塑等);固态媒介(如各种视频、影像装置等);流媒体介质(电视电影信号以及互联网等虚拟媒介)。而在新的“媒介聚合物”——由纸质媒介、媒体、影像媒体与互联网虚拟媒介的复杂组合与交互作用下形成“综合媒体”。

  第二,艺术生成手段的跨学科性:新技术。在艺术思维再造想象的支配与组织之下,新媒体艺术的生成手段几乎借鉴了现有所有的学科门类的技术与方法,如:生物学、光学、化学、材料科学、计算机信息处理科学以及通讯技术、互联网虚拟技术、远程与通讯技术甚至基因技术等。它们都可以成为促成一件新媒体艺术作品的手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分工的细化,更多的新技术手段将被引入艺术创作之中,从而将人类带进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媒体艺术王国之中。新媒体艺术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技术与艺术的融合。

  第三,内容与形式的非传统性:“新”艺术。从本质上讲,新媒体艺术不同于现存的任何一种艺术样式。它也不是一种简单的后现代艺术的“亚群体”。在现代科技与混合媒介参与艺术创作后,新媒体艺术在形式上必然表现出与传统艺术的相异品格,也与现代先锋艺术、荒诞派艺术、后结构主义艺术有着本然的区别。多媒体技术平台的普及与技术操作本身蕴含的可操作性、互动性与大众化因素也真正地把艺术从天堂拉到了,使艺术成为普通大众的生活方式之一,如数码相机、低成本拍摄和利用非线性技术制作DV、Flash、Blog等。

  第四,艺术创作者与接受者实现角色的互动:新交互。新媒体艺术赋予了艺术家新的功能。他应该熟练掌握艺术与技术等多个学科的知识。新媒体艺术家往往就可以是同时具有艺术天分与技术功底的人,可以被称为有技术背景的艺术家或具有艺术创造力的技术员。而新媒体的研究者与受众也应该具有最基本的技术知识背景。⑮

  笔者基本认同该观点。鲍远福从新媒体艺术的技术性、载体的多元性、创作者与接受者的基本技术背景,以及内容与形式的非传统性等方面进行了界定。但是,笔者需要强调的是,新媒体艺术的“新”,主要还是艺术观念“求新”。高技术只是手段而已。不少低技术含量的新媒体艺术形式如行为艺术、大地艺术、装置艺术、贫穷艺术等,其材质和手段与计算机基本没有关系,但也应归属于广义的新媒体艺术。而且,它们所传达出来的内涵不俗,在媒体层面也区别于传统艺术媒介。

  虽然新媒体艺术在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它之所以被称为“新媒体艺术”的原因还在于下述四个层面——这也是新媒体艺术之“实”。

  “新媒体”,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新的媒体,指目前这一时刻处于前沿的媒体形式。“新媒体”应该是历史的自然延伸。每个时代有自己相对而言的“新媒体”。纸张发明以后,记录艺术信息的纸张与竹简相比,就是新的承载媒体,但与后来在空中的电波和网络数字图像的信号相比又是旧媒体了。无线电相对于是新媒体。活动的电影相对于静态摄影是新媒体。数码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是一种新媒体。从工业到信息,从摄影到影视,从无线电通讯到手机,从到电子邮件,都是媒体的不断进步。成书于先秦时期的《考工记》中“天有时,地有气,工有巧,材有美,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的美学观,对今天的文艺创作也有所。“天有时”可以理解为与时俱进的创新勇气,“地有气”可以理解为本土化与现实化,“工有巧”涉及到技法创新,而“材有美”则涉及到材料的创新。

  新科技与艺术结合产生的艺术新形式当然属于新媒体艺术。所谓新科技,就是人类在发展中不断发现和发明的比以往更优越和更实用的技术。比如,用计算机软件制作电子音乐、绘画,利用动画艺术表现相声与戏曲,利用计算机虚拟技术模拟电视节目的演出,利用声音、灯光、投影、动画等手段丰富舞台效果等等,都是集视听触味嗅等全面的感官效应为一体。时下,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创作、承载、、鉴赏与平台,已经成为新媒体艺术的主流形态。它们丰富着人们的艺术审美体验和创新思维,并深刻影响和改变着原有艺术生态。但是,并不是所有利用科技发展所产生的新媒介创作出的艺术作品都可被称为“新媒体艺术”,如通过光盘或网络发表的传统艺术作品就不算是新媒体艺术;再如传统的文学、绘画、音乐、电影作品数字化后放到有网络连接的计算机里,也不是新媒体艺术。

  传统的艺术门类除戏剧以外,文学、绘画、雕塑、音乐等都是从单一感觉器官去艺术。20世纪以来,人类欣赏艺术更倾向于综合感官,尽量要求传统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全面的感官参与。实验表明:人类接受的信息70%来自视觉,20%来自听觉,6%来自嗅觉,4%来自触觉。因此,凡是综合性的艺术门类,如影视艺术、网络艺术、电子游戏、装置和集声音、图像和文本为一体的电子读物等,都会大受欢迎。因此出现了“读图时代”“声色时代”的提法。比如,结合了视频、声音、文字的超级文本,不但可以链接到无穷无尽的其他文本之中,更可以由多种径进入。这使超级文本成了一座信息的迷宫。而传统只读的纯文字性的靠想象的文学作品、只能观看的绘画作品、只能听的音乐作品将趋于没落。在这个意义上说,新媒体与多媒体的概念是相对一致的。2005年9月20日,“电影戏剧”的开创者法国艺术家马歇尔自编自导自演的多媒体舞台剧《马歇尔的》在上演。“电影戏剧”在被称为第八种艺术,灵活运用电影、魔术、动画等等元素使舞台作品妙趣横生。马歇尔把舞台的一半留给一个电影银幕,自己则在另一半舞台和影像的虚拟世界中往来穿梭。

  虽然艺术审美历来就有旧事物的惯性,但绝对不能说凡是后来者、者、恶搞者都有艺术水平和艺术价值。“新媒体”这个说法给人一个错误的印象,即“新”才是好的、前卫的、进步的、有趣的,而旧的与此相反。也许,当一个新媒体艺术作品完成之时就不再新了。任何媒体都曾经新过。防止为了“新”而新,成为进步论的奴隶,需要更地理解新媒体艺术:技术平台和新的媒介只是手段,内容才是最重要的。并不能说由586计算机制作的艺术作品一定比486计算机创作的作品好。不能说现在新拍的四大名著电视剧就一定比原来的版本好看,虽然现在的版本有太多的CG技术,画面绚烂但内容却被处理得平庸,这可以从网上的骂声体现出来。这四个层面可以是交叉的,也可以是的。以此避免用其中一种趋势概括所有的新媒体艺术。比如,在中国当代美术研究中,艺术和装置被长期作为新媒体艺术,又或有人认为与计算机有关的艺术才是新媒体艺术。科学家往往需要严格求证,但文艺并不需要。新媒体艺术家总在不断挑战现有艺术美学和科技美学的界限,去它们给未来所带来的暗示。所以,新媒体艺术概念的“不确定”未必是件坏事。如此可以带来更多的可能性。

  新媒体艺术的定义是有一定语境的。在上世纪80年代,它往往指从引进该概念时所特指的艺术(Video Art)。而在当下,新媒体艺术才被赋予计算机的、网络的、数字化的、电子化、多媒体等含义。在近20年来,人们曾经对新媒体艺术的理解是数字图像。一些图像设计软件的教科书也名之新媒体艺术或电脑艺术。在今天看来,这样的做法已经有问题了。显然,达·芬奇的油画《蒙娜丽莎》,张择端的风俗画《清明上河图》的数字图像,是不能够称之为新媒体艺术的。同样,借助电脑设计软件绘制的传统绘画图式的数字绘画,也很难称之为新媒体艺术。应该说,到目前为止,关于新媒体艺术的定义还是莫衷一是的,还未经过足够的时间得以清晰显影。

  不管新媒体艺术之“名”如何争论,新媒体艺术之“实”却客观存在。它既有其“新”之处,也有与传统艺术相区别的四个层面。在艺术领域,那种集声光电为一体满足人多感官的艺术现象,如互动艺术、网络游戏、虚拟现实的网络艺术,已经逐渐发展,有压倒传统的书画、音乐、戏剧等艺术门类之势。不可否认,这些层面反映出后现代社会艺术的某些特点,即将人们带进更加不确定的艺术空间。

  ⑥参见叶谨睿:《要多新才算新媒体艺术?》,载《典藏·今艺术》,2002年第8期,第104页。

  ⑦邱志杰:《新媒体艺术的文化逻辑》,载邱志杰:《重要的是现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45页。

  ⑩参见杨琳:《已有藏家开始新媒体艺术收藏——中国美术学院新媒体系张培力教授专访》,载《上海证券报》,2007年10月15日,B9版。

  ⑪吴旭敏:《网络与新媒体艺术》,载《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2005年第1期,第38页。a型血人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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