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安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关于长安大学图书馆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4.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人针对长安大学图书馆的需要,对2018年外文原版期刊进行采购。
4.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及标准的合格标准。
4.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质量达到现行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
4.4.采购标的的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为:自期刊出版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付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事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件;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证件;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投标人应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应出具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应授权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招标活动的,应出具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传线.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依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落实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