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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职称 需要文” 怎一个抄字了得?

※发布时间:2018-11-12 21:48:2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月10日,本报编辑部接到《科技导报》副主编苏青的电线期上,刊登了一篇名为“究竟谁抄袭了谁的论文”的文章。

  这两篇文章,一是2003年12月《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4期)发表的署名吴茂江的论文《缺位型杂多阴离子Keggin结构化合物的合成及表征》(以下简称“吴文”)。一篇是2004年2月《理工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发表的署名为张汉鹏、李贵贤、索继栓的论文《含一缺位杂多阴离子有机金属Keggin结构化合物的合成与表征》(以下简称“张文”)。

  《科技导报》通过互联网,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的“中国数字化期刊群”里,查到了这两篇论文。经过比较,发现两篇论文正文约90%的文字一模一样,结构也几乎完全一样;所用的5个关键词,只是排列顺序有所不同;两文中文摘要仅3处连接词不同,英文摘要除表述上有一定差异外,内容一样。“张文”引用了9篇参考文献,“吴文”引用了11篇,其中包含“张文”的9篇。两文所用的图表个数、图表数据、图形完全相同。所不同的是,“张文”图表名称使用了中英文两种文字,“吴文”只用中文表示,并用英文缩写代替了“张文”中冗长的化合物式。

  显然,这两篇论文无论是试验用的仪器、试剂,还是分析的方法、得出的结论都完全相同,只是在个别文字和图表的叙述、表达上做了少许变化。

  《科技导报》认为这是一起极端恶劣的学术不端行为,两者中一定有一篇全文抄袭了另一篇。此后,《科技导报》比较了上述两文的收稿日期:“吴文”为2002年10月28日,“张文”为2003年5月6日。按照通常的逻辑,收稿日期和发表时间都早于“张文”的“吴文”应该是被抄者,“张文”显然是抄袭了前者之作。但在查询作者信息后,一个很大的疑问浮出水面,《科技导报》由此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吴茂江论文注明单位是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化工系;张汉鹏、李贵贤、索继栓所在单位是中科院化学物理研究所,李贵贤单位还注明了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科技导报》副主编苏青从职业经验的角度判断,这可能是一起特殊的抄袭事件:先发者抄袭了后发者。因为从单位所在地看,吴茂江似乎不具备完成该实验的条件。但这只是个猜测,他希望《中国青年报》能以的方式介入此次事件,调查出到底谁在抄袭谁?

  索继栓,现任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原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董事长兼党委、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3年11月前为中国科学院分院副院长兼中国科学院化学物理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工作为催化化学与工程。

  “我确曾指导学生张汉鹏做过这个实验。”索继栓说,张汉鹏已于2003年7月毕业,现在南方某省工作。张考取研究生前,曾在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任教。索同时指出,该实验所需设备价值超过百万元,固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化工系不具备这样的实验条件。

  吴声称论文是他和张汉鹏一起完成的,因为自己所在学校没有符合条件的实验室,所以由在读博士的张汉鹏利用那里的实验室做实验,文章也是张执笔,而吴“对文字改动、框架图表提了一些意见”,“张汉鹏按我的要求改了”。

  既然是张汉鹏做了几乎全部工作,却以吴一个人的名义发表,这似乎不合情理。面对记者提问,吴茂江回答:“严格说来这是不合适,但张汉鹏是同意的。我们是老乡,又是同事,关系不错。我要评职称,需要发表论文,找他帮忙,他就给了我,他口头答应只署我一个人的名字。”

  拿到张汉鹏的文章后,吴茂江寄给数家刊物,还根据社的意见,请张汉鹏修改过两次。但是因为社要稿费,他不愿意交钱,一直没有发表。后来之所以在《大学学报》发表,是因为该没有收取审稿费。

  吴茂江并不知道,在他的论文发表两个月后,张汉鹏也发表了内容相同的论文。对此,吴茂江非常生气,他说:“既然我已经发表了,知识产权就是我的,他继续发表就是不对。我要说他。”

  张汉鹏承认他与吴茂江是老乡,也曾是同事。两人一度关系密切,当吴茂江为评职称找他帮忙时,他瞒着导师,把这篇论文“借”给吴,还根据社的意见,替吴茂江修改过两次。2002年9、10月间,两人因为一些不愉快的事断交,他向吴茂江提出收回这篇论文,从此两人再无联系。

  按吴茂江的理解,张汉鹏是把这篇论文“送”给了自己,而这也不过是一种交换,因为张汉鹏妻子的一位同事,曾经用过吴一篇关于教学的文章。对此,张汉鹏予以否认。张汉鹏说,之所以同意把论文“借”给吴茂江,是碍于情面。“固原地方穷,没有实验条件,而大家评职称都要发表文章。说实在的,我帮忙(指“借”论文)的也不止吴茂江一个人。”

  两人断交后,张汉鹏对文章又做了修改,与一起做实验的同学李贵贤联合署名发表,并按惯例署了导师索继栓的名字,却没有通知索。

  索继栓给本报发来声明,对吴茂江这种投机取巧、不尊重别人劳动、科学和科学规范的做法表示强烈。他说已经严肃地向张汉鹏提出了,并严正要求吴茂江将发表在《大学学报》的文章撤回,并在该刊声明这篇论文的知识产权属于中国科学院化学物理所,同时,向化学物理所和他本人道歉,并将保留对此事提出诉讼的。

  《科技导报》副主编苏青告诉记者,该刊每年都要收到好几起有关学术剽窃的举报。他认为,学术界目前形成的这种不端风气,除了当事者缺乏自律外,还与复杂的社会大和科研评价机制不科学等深层次的因素有着很大的关联。现在科研、教学人员评职晋级,硕士博士毕业答辩,都有在一定级别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论文等硬性指标要求,发表论文的数量还与当事者能否当博导、能否申请到科研项目乃至金福利的多寡等诸多实惠利益直接挂钩。

  哈佛大学在每一个新生入学时拿到的《哈习生活指南》小上,在非常显著的,用加大加粗的字体,套色印上了这样两段话:

  “思想是美国学界的最高价值。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严肃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著作或者观为己有———即所谓剽窃。每一个这样做的学生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直至被从大学出去。

  当你在准备任何类型的学术论文———包括口头发言稿、平时作业、考试论文等时,你必须明确地指出:你文章中有哪些观点是从别人的著作或任何形式的上移入或借鉴而来的。”

  周先生在给本报发来的电子邮件中说:科学论文竟然可以作为人情送人,也可以向人家索要以获取“职称”。这两位当事人,一位是大学教师,另一位是获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却视抄袭(被人抄或抄人家)为寻常事,并无。他们对科学研究和事业如此缺乏严肃的态度和尊重,真使我感到吃惊和悲伤。急功近利、学风日下,固然与社会风气、学术机制不完善、领导处理不力有关,但这并不能成为个人科学行为不端的理由。

  本文发表前,苏青先生再次致电本报。半个月前,他已将刊有“究竟谁抄袭了谁的论文”的《科技导报》寄给了与此事相关的两家社,至今没有任何回应。他说,真奇怪,怎么被抄的人也一声不吭呢?

  做梦洗头

关键词:我想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