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水平提升与不断创新,促进我市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与教师培训、研究机构举办常州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优秀论文评选暨第五届校本培训优秀项目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的论文或项目案例的主题均应切实着眼于“校本培训”,与“校本培训”没有直接关联的一些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学校管理、课堂教学等方面的论文和案例不在此次评选的范围内。参评论文和案例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反映近两年来各地各校在深入开展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校本培训的理论思考,校本研训一体化的探索,学校文化与校本培训,学校校本培训的诊断,校本培训的课程设计与实施以及评价研究,校本培训的品牌故事与成长研究,等等。
2.论文要贴合当前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新课程实施背景下的教师专业发展实际,体现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相关与要求对学校校本培训工作的引领,突出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工作中的创新意识与创新举措。
3.要反映校本培训工作中的有效举措和相关的理论思考,但不要面面俱到的经验介绍,最好是在某一方面有鲜明特色的深入探索。
1.主要面向近两年来已经实践并已被是确有成效的校本培训项目;构想性的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设计也可参加评选,但须注明。
2.参评案例要求突出学校在现代教育指导下的“设计”意识、“品牌”意识和新鲜“创意”;方案的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对教师的专业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项目设计应充分体现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相关,贴合学校主动发展规划的实际。
3.案例内容(格式)应包含:活动名称;实施背景;活动主题与目标(创意点与理论依据);活动内容设计;活动步骤与操作要点;实施效果与反思;改进的设想等。
1.“校本教研”与“校本培训”关系密切但又有所区别,侧重点不尽相同,不能以“校本教研”概括或代表学校的校本培训工作。
2.幼儿园参评的论文或案例要突出园本培训的具体措施与成效,对培训过程中的教学与研讨实录以及反思与重建过程的叙述要精简,不能过于详细。
3.参评的论文或项目案例未在市级及以上各类评比中获;在往届校本培训论文和项目案例评比中获过的相同主题的论文或相同内容的项目案例,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文稿页面设置一律用A4纸;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标题用三号黑体字;标题下用四号楷体字注明单位全称与作者姓名,如为集体作品,请注明执笔人及所有参与者姓名、职务;首页左上角用五号楷体字注明“校本培训案例”或“校本培训论文”字样。文稿最后须附作者(执笔人)简介与联系方式(详细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每校至少提交参评论文与案例各一篇,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打包发送至本次评选专用邮箱,个人送交的论文和案例不予接收。
各辖市(区)学校参评的论文与案例,统一先送交本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由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初评,并将评选出的论文和案例按以下分配名额送交全市评审:
溧阳:论文20篇,案例15篇;金坛:论文20篇,案例15篇;武进(含经开区):论文36篇,案例24篇;新北:论文15篇,案例10篇;天宁:论文12篇,案例8篇;钟楼:论文12篇,案例8篇。
经初评后选出的论文和案例的电子稿集中打包发送至本次评选专用邮箱,不经初评而直接送交的论文和案例不予接收。本次评选无需送交纸质打印稿。
所有参选论文或案例的文件名统一为:“论文-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或“案例-学校名称-作者姓名”;
本次评选活动中优秀论文与案例各设一、二、三等。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与论文进行评审,对优秀论文与案例进行表彰,部分优秀作品将安排在《常州教师教育》上发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活动情况,组织校本培训专题研讨会,交流、推广此次评选活动中呈现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