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双一流”建设入列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5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9个博士后流动站,学科覆盖除军事学之外的其他十二大学科门类。
截止目前,化学、物理学、材料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生物与遗传学等9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化学、材料学等2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2019年,我校拟通过这四种选拔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10名左右,确切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当年下达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和导师(或导师组,以下统称导师)见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的高级专门人才。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除外),其中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少于四年。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的培养模式分“1+4”和“2+3”(硕+博)两种,其博士阶段基本学制分别为四年和三年。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1.中华人民国,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前五名)。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报考前查看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必须为苏州大学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第1、3、4各项要求;仅招收非定向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2019年的招生指标。
我校“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仅招收非定向脱产类别考生,实行全面放开、限额招生。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均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具体报名时间、程序、要求见《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和魏优旃“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录取的考生占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仅招收非定向脱产类别考生,必须为苏州大学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第1、3、4各项要求。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培养模式不同,占导师2019年的招生指标。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具体报名时间、程序、要求请考生注意查看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上公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的通知》文件,我校已经于2018年9月完成了“博士研究生候选人”的选拔工作,其中培养模式为“1+4”的考生占导师2019年的招生指标。
通过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拟录取的,以及学校已选拔的“博士研究生候选人”中培养模式为“1+4”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12月1日—7日期间登录全国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进行报名。
(1)所有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8年12月15日—31日期间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同时通过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时须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姓名、网名号(考生网报结束后会生成网名号:10285?????,共10位数)。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考生网报时如果选择报考导师组招生,请在备用信息里填写自己报考的意向导师。部分导师只招收非定向脱产考生,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计划、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名单将于2018年12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此名单占导师2019年的招生指标,请报考公开招考的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有关导师招生情况。由于招生指标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不能确保招生,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部)、报考导师。不管以何种方式选拔学生,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指标也不超过其招生限额,具体限额咨询相关学院(部)、报考导师。
(2)报名有效的考生名单及考试须知等于2019年1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寄发考生通知,请考生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报名有效的考生于2019年3月8日到研究生院(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庄校区蕴秀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需查验:有效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复试时间:2019年3月10日下午、11日全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理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时需向复试专家组提交以下报考材料1套,所有报考材料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真实,可靠。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本人(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6)科研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获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包括学习工作中的获证书等。
(7)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就读单位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导师招生指标等择优录取。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考生录取时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签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用“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历年试题、不办考研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如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6.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国际化教育水平,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原则上应有三个月及以上的海外经历。
8.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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