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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发布时间:2021-7-7 9:01: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破”和“立”作为主线条举措。破的是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立的是要注重标志性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从数量到质量,这相当于给科技和科研人员的评价换了一把“尺子”。不仅如此,今后不再是同一把尺子量到底,针对不同的分类,用不同的尺子来衡量

  ●《措施》就是一个新的“指挥棒”,科技评价制度,优化科研,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原始创新、应用研究,让他们的成绩能够有区别和体现,得到认可

  3月29日,四川省7个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试行)》,进一步改进四川省科技评价体系,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措施》明确提出“强化对各类科技活动的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代表作)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或主要的评价依据”“对于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省社科高水平研究团队,重点评价其的原创性与先进性,不把论文数量多少作为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的唯一指标”。不“唯论文”论,那么注重什么呢?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及专家。

  纵观《措施》32条举措,“破”和“立”作为主线贯穿全篇。破的是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破了之后立什么?《措施》提出,要注重标志性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唯论文’不能解读成完全否文,而是要降低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评价权重,更看重质量。”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说,从数量到质量,这相当于给科技和科研人员的评价换了一把“尺子”。不仅如此,今后不再是同一把尺子量到底,针对不同的分类,用不同的尺子来衡量。

  全文8个部分,均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破立并举,对实施科技活动分类考核评价、优化省级科技项目评审评价、改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评估、完善省级科技励评审、分类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加强对省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加强论文发表的支出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宣传分别提出明确要求。

  以针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的考核评价为例,《措施》提出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的质量和水平。

  不看论文数量看什么?其中提到,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的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换言之,对于论文,要更加重视质量。

  在省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楠看来,“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根本还是在破一个“唯”字。

  论文是科研工作者进行学术生产的重要形式。在高水平学术刊物论文发表过程中,经过专家评价,实际上进行了的评价和筛选。以论文数量多少和影响因子高低作为评价依据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者权重过大,导致评价走偏,没能注重真实创新性。

  王楠分析,“唯论文”的导向导致急功近利的浮躁学风,部分科研人员还没出就急于文,有的一个掰成几篇来发;引发错向,让部分科研工作者于文,不愿从事与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直接相关的工作,写了一堆远离生产实际需求的,最终被束之高阁。更坏的结果,是出现伪造实验数据等学术造假行为。

  “《措施》的出台,就是一个新的‘指挥棒’,科技评价制度,优化科研,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原始创新、应用研究,让他们的成绩能够有区别和体现,得到认可。”上述周公解梦 梦见洗头负责人表示,这也从根源上解决了科技无可转的问题。

  “五唯(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尝试破一,拭目以待!”文件出台当天,长期呼吁科技评价制度的省政协委员、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秦启荣欣喜地说。

  从《措施》出台到落地执行的确还有一段距离。王楠认为,出一份文件,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比如,一些方向性的表述如何落地,还需要各部门和各科研单位出台具体措施。在不突出强调论文的情况下,普通科研工作者的努力目标在哪里?科研单位如何考核科研人员?这是涉及科研人员的薪金、职称晋升、发展前途等切身利益的关键问题。

  此外,不同的科研工作,评价标准和考核要求不一样,它对主持考核评价的部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立与科技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科研管理与评价体系,成为一项急迫任务。“这份文件只是一个起点,还有很多细节要考虑,在执行中不断修正、完善政策措施。”王楠说。

  据悉,联合出文的7个部门下一步将以《措施》为标准,涉及科技评价体制的相关措施,细化评价体系。(四川日报全记者徐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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