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市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含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初定)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我市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含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初定)材料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18]1号),按照重新修订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8〕76号)和省政工资评办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报送2018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含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初定)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有关文件,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中增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次,对应的名称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名称调整后,其参评人员的对象范围,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8〕76 号)中所的人员,即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副,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建设的人员。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4年以上(即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中专学历,取得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即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梦见自己杀人不见血
(1)作为,参与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1部,本人完成撰写1万字以上(著作须是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与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2)在设区市级以刊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指导作用、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或经验材料)1篇(论文须是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研究性学术文章。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论文一般在2000字以上)。
(3)本人在设区市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相关会议上论文1篇(论文须是在全国、省部级、设区市级党委及其组成部门(或同级别的群众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有关会议及学术会议上。论文一般在2000字以上)。
(1)本人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针对所在单位、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学科知识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意见。
(3)本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在本单位或本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和贡献,所在单位或部门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
在评审年度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继续教育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须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1门公共科目的学习考核,计24个学时。专业科目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组织的与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有关的继续教育为主(其中,党的最新理论和党的基本线基本方略方面的教育以及中央和省委的形势政策教育,须参加省团组织的相关学习140 课时以上)。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至15日。在此期间内,申报人员需将任职文件、资格证书、聘书、学历(学位)证书、代表作品、获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成绩单)等有关材料(以上材料除任职文件外,均需提供原件)交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政工资评办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申报。
3、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6份(A4纸正反打印后盖章)。《简介表》中“主要工作与学习简历”栏下方,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盖组织人事部门章;《简介表》中“单位推荐申报评审的综合评价意见”栏需盖单位党委章。
4、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注明其联系电话)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10、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评价材料原件(1000字以上,单位盖章)。
12、任期内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案例分析报告2篇(每个案例在2000字以上,须单位盖章确认)。
17、报送《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一份(单位审核盖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以上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要求,继续执行评前面试制度。通过面试,进一步考查政工人员能否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的主要内容,了解政治经济领域的重要举措和重大事件,了解政治,了解政工人员是否初步具备运用理论知识看待当代社会现象、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政工人员申报晋升政工专业资格的年限要求,一律为实足年限,不按虚龄计算。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期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 12 月31日。申报人员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 月 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论文、学历(学位)证等,评审的有效材料。
2、推荐参评人员材料前,所在单位必须组织群众评议(不少于15人)。参加测评人员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字。测评后,须将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的方可申报。公示情况和公示结果加盖送审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
3、每一篇代表作品前,均须附一张《作品证明材料》。代表作品复印件须含封面、扉页、全部目录页、正文及封底,不能少页、少行、少字。会议论文须提交论文证书、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须同时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搜索链接网页及网络版打印稿),由单位审核盖章。
4、《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8〕76号)及相关表格请前往“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职评”栏下载。
(4)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注明其联系电话)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表格填写规范,印章齐全。复印件上须签名、加盖审核印章,并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