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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费10万元以内定点监理单位采购

※发布时间:2017-8-16 21:13:4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费10万元以内定点监理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拟对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按道养护规范进行日常管养的青秀区幅宽度为20米以下(含20米)的小街小巷,按要求进行的“白改黑”面、人行道、公厕、市政惠民工程以及市政道应争维修等监理费10万元以内定点监理单位,实行采购定点管理,从签订定点协议之日起,实行为期三年的定点采购,统一由中标监理单位承接项目监理。详见采购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3、投标人必须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近三年曾被自治区建设厅、市建委通报尚未解除的单位,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实施报名准入机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时间,下同),凭报名回执及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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