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以来,预算编制更加全面规范,预算管理更加公开透明,管理措施更加丰富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为各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尤其是近年来财政部积极推进绩效评价、预算执行管理、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管理、预算事项调整管理等工作,对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仍然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情况。结合贵州专员办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财障政策。目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实行以定员定额为主的管理方式,定额标准以人或实物资产为计算对象制定,对实现运行成本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意义重大。但是存在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不足而挤占项目支出的现象。建议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财障政策,提高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逐步将项目支出中具有公用经费性质的支出纳入日常公用经费管理,相应调整完善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在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信息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基本支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合。
二、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随着预算管理外部变化,一些矛盾逐步凸显,主要表现在预算项目缺乏科学合理的立项和分类标准、二级项目数量仍然较多、项目定额标准建立标准进展相对缓慢、项目库和绩效管理没有充分发挥对预算管理的基础性作用等情况。建议规范中央部门预算项目设置和预算编制,优化一级项目设置,压缩二级项目数量;逐步建立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相结合的项目支出标准;通过专员办对驻地中央单位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进行审核打分,标识不必要项目并予以说明,作为对项目动态评估清理机制的补充完善。
三、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部门预算编制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各部门按照预算编制有关要求,在的时间内完成预算编报工作。由于预算编制多由财务部门负责,但是涉及对象和内容较多,有的工作因为时间制约没有完全做细。建议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如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驻地中央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启动项目储备工作,使得项目编审时间更加充裕,内容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也可以通过延长预算编报的前期准备时间,分阶段送预算编审内容等逐步优化预算报送程管理流程。
四、进一步发挥各方主体作用。目前,财政部门按照“放管服”和“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逐步理顺了部门预算编制各方的权责关系,赋予了部门更多的管理权限,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建议进一步发挥各方主体作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如制定项目支出标准时,财政部门的标准可能是宽泛的、框架性的,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将这些标准一一细化,使部门标准成为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达到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