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本科段基本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较扎实的行政管理理论知识,能较好地应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1.已通过原高教自考“行政”课程的考生不能申请免考“行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但可不报考“行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用报考选考课程的方式补足总学分和总门数。
3.高教自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本科段)中的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报考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相同课程。
4.报考本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但必须选择加考三至四门其他选考课程,其学分不少于14学分。免考公共外语的考生,不得申请学位。
5.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其中,非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报考“行政管理学”和“学概论”两门选考课程。
6.毕业论文是本科段学习的必修内容,本科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范围由主考院校选定公布,应考者任选其中一题写作,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完成,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jiqinggushi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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