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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文艺剧、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等项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16 10:37: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5年度文艺剧,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网络新闻、广告、论文,以及县市区电视作品将于10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市协(学)会组织各单位认真报送参评作品,并通知各县(市、区)台参加论文和县(市、区)评选,统一组织报送作品。现将各项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文艺设音乐节目、文学节目、戏曲曲艺节目、长篇连播、综艺节目、十佳栏目、优秀原创歌曲节目等7项,省报送7件,济南、青岛、烟台、、、枣庄各6件,其他市各3件。

  2、剧设单本剧(含短剧)、连续剧、儿童剧3类,省报送3件,济南、青岛、烟台、、各2件,其他市各1件。

  4、作者署名文艺各项不超过4人,歌曲不超过2人,十佳栏目不超过6人,连续剧、单本剧不超过6人。

  1、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包括播音、主持,电视播音、电视主持共4项,可报送新闻、社教、文艺等节目。播音与主持作品省台各报送4件,济南、青岛各3件,其它市各2件;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省台各报送6件,济南、青岛各3件,其它市各2件。

  2、节目长度一般不超过20分钟,大型专题、综艺节目一般不超过60分钟,播音主持有声语言不少于1/3,审听审看一般不超过20分钟。电视播音与主持作品要求同前,电视播音包括纪录片解说。

  3、播音与主持作品必须是使用普通话播音主持的电视节目,用地方方言播音主持的节目不得参评;主创人员必须是在岗播音员、主持人,不接受业余或未取得相应等级上岗证书的播音员、主持人的参评作品。报送作品时请附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证或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网络新闻包括网络新闻、网络现场直播、网络栏目、网络专题、十佳网页等5项。齐鲁网报送12件,济南、青岛、烟台各报送8件,其它市各报送4件。作者包括记者、编辑、策划等,网络栏目署名不超过6人,现场直播不超过8人,其他各项不超过4人。

  2、网络新闻作品为广电网络的原创新闻,包括消息、通讯、专稿等,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突出,新闻信息采访与迅速、准确、全面、精炼,新闻页面设计美观。

  3、网络现场直播作品为广电网站制作的网络图文、音视频直播节目(不含综艺类和节目),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突出,角度新颖,策划周密,富于创新,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在现场直播中突出视听特点,音质、画面清晰,制作精良。直播页面设计美观、信息量大、互动性强。

  4、网络栏目作品为广电网站设置的新闻栏目、专题栏目,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突出、栏目结构合理、有广泛的参与性和较强的互动性。

  5、网络专题作品为广电网站原创的专题报道,要求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突出、页面设计美观、信息量大、原创性强、时效性强、互动性强。

  7、参评网站须经正式批准,具有网上视听节目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广电网站、网络。

  8、《参评作品目录》需报送电子版,表格作品名称一栏加注链接作品所在网址,确保能点击上网审看,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

  1、电视广告设公益广告、商业广告、电视公益广告、电视商业广告等4项,各台每频道可报送商业广告1件、公益广告1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

  3、参评作品数字文件每个文件中广告内容播放两遍,电视第一遍前留3秒蓝屏,用白字注明节目名称、时间长度,参评项目、参评单位。

  1、论文包括基础理论、新闻业务、决策与管理和其它论文4项。基础理论包括新闻理论、新闻思想、新闻战略、宏观分析(不包括工作部署、会议综述、经验总结)等;新闻业务包括新闻采访、写作、编辑、编导、制作等新闻采编播制业务各方面;决策与管理包括新闻产业政策、事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经营、媒介市场、资本运营、物业管理、增值服务等方面;其它论文包括电视史学研究、新闻教育研究、科技创新研究、调研报告,以及所有不能明确归类的论文。参评作品必须是2015年公开发表(含在市级以上新闻内部刊物发表)与电视业务相关的论文。

  2、参评作品要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省委省中心工作服务,主旋律,正能量,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力求做到选题新颖,观点鲜明,论述严谨、论证充分,结构严密,逻辑性强,理论联系实际,对新闻实践有较强的指导性,理论性、科学性、创新性强。同时要做到数据可靠、图表清晰、文字简洁。

  3、山东可报送26篇(10篇、电视16篇),新闻研究所、电视报刊中心、专业研委会各3篇,济南、青岛各6篇,日照、莱芜各3篇,其他市各4篇,各县(市、区)2篇。另外,各参评单位可报送2-4篇播音与主持方面论文。获数额由评委会依照参评作品的实际数额确定。

  4、论文字数限定在6000字以内,未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参评。作者姓名以报刊发表时的署名为准,如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论文在不同报刊发表并分别报送的情况,评委会选择发表时间在前的作品进行评选。

  5、参评论文按刊发原样用A4纸复印10份,每份前附《山东影视大参评节目推荐表》,装订成套。报送作品请附发表原件,推荐表加盖初评单位公章,山东、省电视报刊中心、新闻研究所盖单位章,各市及县(市、区)参评作品盖市协(学)会章。

  1、、电视新闻包括短消息、长消息、系列(连续)报道、评论、专题;社教包括对象性节目、性节目;电视社教包括短纪录片、长纪录片、专题片;播音与主持作品作者需持有上岗证或考试合格证。

  2、每台可选送类作品2件(消息1件,其它在评论、专题、栏目中任选);电视类作品3-4件(其中2件为消息,其它可任选)。作者署名消息、专题、评论不超过4人,纪录片和电视专题不超过5人,系列(片)报道不超过6人。

  3、获比例为参评作品总数的80%,其中一等15%,二等30%,三等35%。获作品由电视协会颁发证书。

  1、参评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台(网)制作刊播的节目,不得重新修改、编辑、制作。主创人员及其分工按对节目贡献大小排列,作者署名超出人数按集体申报。

  2、参评作品均报送数字文件、文字稿和推荐表,数字文件名采用作品名+类别+单位形式,文字稿和推荐表一式10份,用A4纸分别装订成套,推荐表格由市协(学)会盖章,山东盖单位章,无公章作品概不受理。

  3、每个单位同时报送参评作品目录表一式2份,并电邮至,发送时在题目栏注明参评单位及项名称。相关表格请到齐鲁网山东电视协会网页链接中下载。

  4、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8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具体要求请参照鲁新广字〔2016〕22号文件。

  报送地址:济南市经十18567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宣传管理处,邮编250011,联系人:张宪花,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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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广协会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中国影视大2015年度电视节目的12件作品予以公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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