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机构已经将《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上网征求意见。经收集阅读整理社会各方反馈意见110条,逐条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归纳为3个原则问题和3个技术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我的意见如下,并形成《社会各方意见汇总研究报告》供你们参考。贵机构已经将《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上网征求意见。经收集阅读整理社会各方反馈意见110条,逐条进行汇总研究分析归纳为3个原则问题和3个技术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我的意见如下,并形成《社会各方意见汇总研究报告》供你们参考。
注:请将意见寄送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中医药法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6年01月29日。
【王锡宁简介】脑外科医生(西医),曾任苏州局第1代军用互联网研发小组-负责人,曾任解放军总后卫生部病例分析研究课题组-组长助理,曾任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监测CHQIS课题组-研究员,现任大学医院诊疗流程研究课题组-副组长,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独特诊疗技术规范与评价研究”课题组-特约研究员,国家973计划预选题SQ2013CB081578: 生命空间自组织系统研究-首席科学家,兼任中国民间疗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智慧城市论坛专家委员会:智慧医疗专家委员,国际生命物理学论坛专家委员会:生命科学专家委员 ,E-mail:wang.
备注:王锡宁:2004-2013十年间参与完成卫生部两个重大课题科学研究“中国临床径管理研究”和“中国医疗质量指标体系研究”,研究均已为国家标准。2010年参与发改委国家“十二五”卫生行业信息规划设计,是卫生部“医院评审标准”、“临床径标准”、“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新病案首页标准”等一系列重要现行政策草案的幕后执笔人之一。
第二条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第二条本法所称传统医药(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独特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修改理由:这是原则问题,中表述为传统医药,因此,应该充分尊重各民族医药并与中的表述保持一致。用简称中医药法与国际接轨。
修改为: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人体健康,根据制定本法。
修改理由2:我们同意立法要有科学依据的观点,这是原则问题。但要尊重一个事实:对科学认知水准低于科学家,主流科学家对科学认知水准低于前沿科学家。因此,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中,立法者要听取主流科学家意见,立法者更应该优先采纳少数前沿科学家的意见。
修改理由3:权威性的“医学”由卫生部一个工作组(CTFPHE)1999年提出:医学能力从低到高分别是Ⅴ级(指专家个人意见)、Ⅳ级(指专家委员会意见)、Ⅲ级(指观察性病历统计研究)、Ⅱ级(指小样本随机对照组(RCT)研究)、Ⅰ级(指大样本数据荟萃(Meta)分析研究)。现代西医的主流科学家主要采用Ⅱ级(指小样本随机对照组(RCT)研究)随机对照组研究注重有效性研究(缺陷是完全忽略无效性样本)。前沿科学家从古中医采用(不是上千例而是上千年经验积累)主要采用的是顶层Ⅰ级(指大样本数据荟萃(Meta)分析研究)大样本荟萃研究注重有效性和无效性双向研究(正是因为有前沿科学家对中医99%的无效案例和1%的有效案例进行客观大样本双向研究,因此才会有屠呦呦和青蒿素的今天,这是顶层能力高于下层能力,前沿科学家科学认知水准高于主流科学家科学认知水准的活生生的例子)。科学在不断发展不是僵尸,立法者不要被所谓的“科学家”,也不要被所谓的“主流科学家”,立法者应该胸怀天下放眼古今,大胆采信少数前沿科学家的意见,勇敢和为国家人民谋福利,不祖国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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