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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秋季长泰县县城区学校(小学、幼儿园、特教)选调部分教师方案的通

※发布时间:2018-5-23 5:38:1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由于要求调入县城学校的教师较多,县城学校教师需求量有限,为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长泰县教师调配和干部管理暂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15]17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以笔试成绩为主的办法,择优选调部分小学、幼儿园和特教教师。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2.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近5年(13/14—17/18学年,下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1.考试形式:委托福建省教育承担网络报名(按要求收取报名费)、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省教育在网上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笔试150分,具体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省教育网站()发布的《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现场确认前,报考教师务必先完成网名,并填写《2018年秋季县城学校选调教师登记表》及学校确认盖章;现场确认时还应带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选调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需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名。

  3.每位教师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岗位要与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相一致,从所报考岗位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选调。成绩相同时,教龄长的优先选调;若教龄又相同时,按职称高低顺序选调;若职称又相同时,按聘任的先后顺序选调。若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而被取消选调资格者,从报考该岗位的教师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根据上级有关会议,不论通过考试调动还是人事调整,调入单位如果没有职数的都要给予低聘,已聘任高、中级职称的教师,应于现场确认时书面承诺愿意接受低聘,否则不予登记确认并取消选调资格。

  本文来源于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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