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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阳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暨 “四品八德”教育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的通

※发布时间:2019-3-10 11:55:1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梦见杀人不见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全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暨“四品八德”教育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的创新与实践为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品八德”和“传统美德进校园”教育主题,探索开展“理想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四品八德教育、三爱三节教育、民族教育、法纪诚育”以及“美丽校园”“活力班集体”建设的途径、策略与方法。具体关注:

  5.中小学开展理想教育、“三爱三节”教育、民族教育、劳动教育、法纪诚育的实践与思考;

  1.文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育教学和中小学德育(少先队)工作规律;文章主题鲜明,形式规范,语言通顺,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具有指导与推广价值。

  2.论文要求作者本人完成,如果参考相关资料,应标注参考书目,严禁抄袭或剿窃他人作品。未在县级及以上单位获的论文和案例均可参评。已在县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或发表的论文和案例(或相似论文和案例)不得修改后再参评。每位教师参评的论文或案例分别限送一篇(包括合作)。

  3.每篇论文(案例)字数不超过4000字,正文字体采用4号仿宋字,标题字体采用2号宋体字,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每篇论文及案例各打印4份,其中一份要附有封面,其余3份无需封面也不得出现作者单位与姓名。

  参评论文和案例统一由各学区、直属校择优推荐(已在县级及县级以上获的不再参评)。各学区、直属校于11月28日前按分配名额(附件1)将参评论文和案例纸质稿(一式4份)、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以学区和直属校为单位打包论文、案例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卓皓;联系电线(办电);邮箱:。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希望各地各校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切实做好本次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暨“四品八德”教育论文和案例评选的发动和推荐工作。

  由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论文案例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平教体〔2018〕403号关于开展平阳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暨“四品八德”教育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