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评审规则,教育部有没有相关?已通过盲审参加答辩的论文,因为评审老师对论文选题方向的,而导致答辩没有通过,是否合理?
答复:《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申请学位人员必须通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为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育部提出要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培养单位要严格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可学位论文有一定的一次答辩不通过率。
一些学校为了研究生质量,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有关措施,如毕业论文盲审、毕业时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等做法,教育部对此并无统一。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学校采取了论文盲审制度,主要做法是:学校负责研究生管理的部门隐去导师和学生的名字,委托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对于有争议的论文,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改论文、暂缓答辩、延期毕业等措施。
对于已通过盲审参加答辩的论文,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的时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星期四左眼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