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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下属培训学校收到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9-5-30 9:17:3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属大连沙河口学大教育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沙河口学大)于2017年3月6日收到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3月3日出具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工商处字〔2017〕16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沙河口学大在2014年、2015年招收学生过程中存在给付介绍人购物卡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且其在大连公交城市T频道上播放的视频广告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或者暗示的性承诺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结合《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裁量权指导标准》和《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有关,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对上述行为处以罚款及违法所得共计1,706,527.48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及违法所得额共计为1,706,527.48元,若全额缴纳,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已要求学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针对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合规性进行深入检查及整改,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合规经营。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义渠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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